風險與警示邏輯
本文件定位說明
本章節用於說明本 CRM 中「風險判斷」與「警示提示」的基本邏輯來源,
其目的不是讓使用者逐條設定規則,而是:
讓管理者理解:這些警示為什麼會出現,而不是系統在亂提醒。
本文件屬於「設計邏輯補充說明」,不影響日常使用流程。
一、為什麼需要明確的風險與警示邏輯
若缺乏清楚的警示邏輯,常見問題包括:
- 使用者無法判斷警示的嚴重性
- 業務對警示產生抗拒或忽視
- 管理者不信任系統顯示的異常
因此,本系統的警示設計遵循一個核心原則:
警示不是提醒使用者做事,而是提醒管理者注意風險。
二、風險判斷的基本分類
本 CRM 將風險來源分為三大類,
所有警示皆源自於這三種類型的組合。
類型一|時間型風險(停滯)
判斷基礎
- 業務進度(Sales Stage)長時間未變動
- 超過預設的合理洽談天數
風險意義
- 案件可能已失去推進動能
- 客戶內部決策卡關
- 業務未察覺案件已實質停滯
此類風險為最常見、也最容易被忽略的情況。
類型二|金額型風險(影響規模)
判斷基礎
- 報價金額顯著高於一般案件
- 尚未進入成交或結案狀態
風險意義
- 即使案件數量不多,也可能對整體營收造成重大影響
- 若未即時介入,將形成結構性風險
此類風險通常需搭配時間型風險一同觀察。
類型三|集中型風險(人員或階段)
判斷基礎
- 風險案件集中於同一位業務人員
- 或集中於同一業務進度階段
風險意義
- 可能反映個人資源不足
- 或流程設計存在瓶頸
- 不一定是個人績效問題
此類風險用於管理調整,而非績效評斷。
三、警示產生的邏輯來源
系統中的警示並非單一條件觸發,而是來自以下交集:
- 文件狀態(Status)
- 業務進度(Sales Stage)
- 停滯時間
- 金額區間
- 負責人分布
只有在「具備管理意義的組合條件」成立時,
警示才會被呈現於 Dashboard 或風險區塊中。
四、警示的呈現原則
本系統在警示呈現上,刻意遵循以下原則:
-
警示數量應有限
- 避免使用者對警示疲乏
-
警示需可被理解
- 使用者能說出「為什麼這筆被標示」
-
警示不等於行動指令
- 警示只是提示「需要關注」
這也是為什麼警示後,仍需透過行動清單與主管判斷來決定後續。
五、哪些情況刻意不列為警示
為避免過度干擾,本系統刻意不將以下狀況列為警示:
- 新近送出的報價
- 金額低、影響有限的案件
- 業務已持續回報、且行動清楚的案件
- 已明確拒絕或結案的報價
警示的價值不在於全面,而在於精準。
六、風險邏輯的可調整性
本文件所描述的邏輯,屬於「設計基準」,
實際執行時,可依組織成熟度與使用習慣調整:
- 停滯天數門檻
- 金額區間定義
- 是否納入特定業務進度
但不建議在導入初期即過度細分或複雜化。
七、小結
風險與警示邏輯的目的,不是取代管理判斷,而是:
讓風險在還能被處理的時候,就先浮現。
當警示能被理解、被信任,
整個 CRM Dashboard 才能真正成為管理工具,而非干擾來源。
本章節作為附錄,
用於支撐前述 Dashboard 與行動設計的合理性。